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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扶贫办 省旅游局 关于印发《 湖北省农家乐精准扶贫创业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bet365官方网址 发布时间:2016-05-13 点击次数: 次
鄂人社发[ ⒛15] 56号
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旅游局 :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战略,鼓励和 促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创业就业,促进贫困地区、贫困 人口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 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 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挟贫精准脱贫的决定》(鄂 发[2015] 19号 ),我们制定了《 湖北省农家乐精准扶贫创业项目实施方案》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湖北省农家乐精准扶贫创业项目实施方案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湖北省旅游局
附件 湖北省农家乐精准扶贫创业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战略,鼓励和 促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创业就业,促进贫困地区、贫困 人口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 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 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鄂 发[2015] 19号 ),制 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按照省委、 省政府 “ 精准扶贫、 不落一人 ” 的指导思想和“ 探索实施乡村旅游精准扶贫 ” 要求,经 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从 2016 年至⒛19年,全省实施农家乐精准扶贫创业项目,按 照“ 属地管 理”原则,项 目由各地具体负责实施,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二、扶持对象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开办农家乐创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 贴,对农家乐经营户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的给予吸纳就业 补贴。
每年省本级就业专项资金安排2OO0万 元,重 点对37个贫困县符合条件的给予支持。
三、扶持标准
(一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开办(⒛15年 1月 1日 以后 ) 农家乐创业,带 动就业3人、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每户给予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 )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半年以上的农家乐经营 户,由 各地按每吸纳一人补贴⒛O0元 、每户农家乐补贴不超过 2 万元的标准,给予吸纳就业补贴。
四、工作程序
(一 )申报审核。采取由农户自愿申报,乡 镇(街办)负 责 初审提出意见后,各县(市 、区)人社、扶贫、旅游等部门联合审核。
(二 )社会公示。对审核通过的扶持对象,各地要在规定的 场所和期限内,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 )资全拔付。对公示无异议的扶持对象,各县(市 、区 ) 人社、扶贫、旅游等部门根据公示确定的扶持对象提出拨付方案 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拨付扶持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 )各县(市 、区)人社、挟贫、旅游等部门为责任主体 , 要全面梳理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开办农家乐和吸纳贫困人 口就业的农家乐信息,严格按申报条件组织好申报工作,坚持实 事求是,严格把关,据实申报,严 禁虚报。对审核通过并经社会 公示的,各地要及时将扶持资金落实到位。
(二 )各县(市 、区)人社、扶贫、旅游等部门要密切配合 , 及时掌握本地区农家乐精准扶贫创业项目实施情况,并于每年12 月底前将项目实施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5年 10月 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