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孝感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 2010年)》的通知

来源:bet365官方网址 发布时间:2010-12-31 点击次数: 次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孝感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已经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OO一年八月七日
 
孝感市儿童发展规划
2001-2010年)
  
孝感市《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细则,自1994年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积极推动纲要的贯彻实施,基本时间了纲要确立的主要目标,全市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
为了进一步改善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条件,促进全市儿童健康成长,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孝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儿童发展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孝感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以促进儿童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儿童身心素质为重点,以培养和造就21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为目标,在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法律保护、儿童与环境等领域,提出了2001-2010年儿童发展目标已经实现目标的工作措施,作为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做好儿童工作,提高儿童素质,培养一代新人的行动纲领。
  
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儿童健康的主要指标达到全省纲要的平均水平;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并不断优化儿童受教育的环境,提高儿童受教育的质量;优化儿童成长的环境,逐步完善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体系,依法保障儿童权益;使处于困难的儿童受到特殊保护,儿童的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
主要目标与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改善儿童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一)主要目标
1、婚前医学检查率城市达到85% ,农村达到60%。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2、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80% ,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
3、孕产妇死亡率和缺铁性贫血患病率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41/3
4、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以2000年为基数分别下降1/5
5、降低新生儿窒息和5岁以下儿童肺炎、腹泻等构成主要死因的死亡率。
6、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降低到1‰以下。
7、免疫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将乙肝疫苗接种纳入计划免疫,并逐步将新的疫苗接种纳入计划免疫管理。
8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4
9、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
10、婴幼儿家长的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达到85%以上。
11、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85% ,适时、合理添加辅食。
12、减少儿童维生素A缺乏。
13、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5%以上。
14、儿童保健覆盖率在城市达到95%以上,在农村达到85%以上,逐步提高女童及流动人口中儿童保健覆率。
15、中小学生(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及格率达到90%以上。
16、减少未成年人吸烟,预防未成年人吸毒。
17、预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结核病的蔓延和增长。
18、提供多种形式的儿童心理健康咨询及不良心理矫正服务。
(二)工作措施
1、深化医疗卫生改革,努力创造条件,实现儿童健康的主要目标。合理安排和增加基本卫生经费投入,加强妇幼卫生保健知识的教育、培训和宣传。
2、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督。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的建设。开展妇女生殖保健服务,加强对孕产妇产前、产时和产后的保健服务,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3、倡导科学喂养和良好的饮食习惯,改善儿童营养,支持母乳喂养。加强儿童卫生保健的理论研究与技术推广。
4、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妇女儿童自我保健和利用卫生服务的能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展性病和艾滋病的危害、预防及自我防范知识的宣传工作;进一步重视在青少年中进行青春期教育、预防吸烟和吸毒的教育。
5、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确保儿童享有基本卫生医疗和保健服务。重视儿童心理卫生知识的普及。在学校开设心理健康课程;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儿童心理咨询和矫正服务机构。
二、儿童与教育
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提高儿童受教育水平。
(一)主要目标
1、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左右,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
2、发展特殊教育。
30-3岁儿童早期受教育率达到30%。城市适龄儿童都能接受学前三年教育,农村儿童学前一年受教育率有较大提高。
4、全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0%以上。孝感城区和县市城区基本普及高中教育。
5、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建立多元化的家长学校办学体制,增加各类家长学校的数量,提高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识的知晓率。
(二)工作措施
1、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作为人才战略的基础工程。完善教育投入机制,增加教育经费投入。
2、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整体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科学精神。继续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培养社会实践能力。
3、继续实施“希望工程”和“春蕾计划”等助学工程,保障贫困地区儿童就学权利。特别是保障女童受教育的权利。
4、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孤儿和流动人口中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发展学前教育,积极推动中小学校普及计算机等信息技术教育,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5、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各自的教育优势,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形成教育合力。重视和改进家庭教育,加强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和理论研究。办好各类家长学校,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保育、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知识与方法。
三、儿童与法律保护
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儿童权益。
(一)主要目标
1、依法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
2、依法打击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控制并减少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各类刑事案件。
3、禁止虐待、溺弃儿童,特别是女婴和病残儿童。禁止使用童工(未满16周岁)和对儿童的经济剥削。
4、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率并减少重新犯罪率。并在中小学校普遍送行法律知识教育。
5、在诉讼中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县以上要建立法律援助机构,为儿童提供法律援助。
(二)工作措施
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儿童权利公约》。
2、严厉打击杀害、强奸、摧残、虐待、拐卖、绑架、遗弃等侵害儿童人身权利和引诱、教唆或强迫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犯罪。
3、加强对企业用工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使用童工现象。
4、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5、宣传普及保护儿童的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责任意识。禁止对儿童实施家庭暴力及其他形式的身心虐待。
6、加强对儿童的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增强儿童法律意识,提高儿童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逐步建立保护儿童权益的工作网络。完善法律援助体系和网络,为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
四、儿童与环境
改善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尊重并鼓励儿童积极参与。(一)主要目标
1、提高农村缺水地区供水受益率和农村改水受益率、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集中处理率。增加绿地面积。
2、尊重、爱护儿童,使儿童免受一切形式的歧视和伤害。为儿童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产品,净化儿童成长的文化环境和良好的家庭环境。
3、增加社区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各县(市)至少有一处儿童校外活动场所。
4、提高残疾儿童康复率。改善孤儿、弃婴的供养、教育、医疗康复状况。
(二)工作措施
1、在制定相关政策时要体现“儿童优先”原则,有利于儿童发晨。在全社会树立尊重儿童、爱护儿童、教育儿童的良好风尚,保障儿童参与的权利。
2、将儿童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对儿童事业的经费投入。
3、鼓励儿童积极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培养儿童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
4、依法加强生态建设,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力度。加强儿童食品、用品、玩具和游乐设施生产、销售和监督管理,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自然环境。
5、积极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倡导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增加儿童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将儿童校外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设施建设纳入城镇建设规划。
6、加大儿童福利事业的投入,改善设施,为孤儿、残疾儿童、弃婴提供良好的成长条件。加强正规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的建设。
组织与实施
一、各县市区政府要把《规划》的实施纳入议事日程,纳入决策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人约政绩考核。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儿童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有计划的组织实施,保证如期达标。
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的要求和各自的职责范围,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方案。
三、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要根据财力状况,合理安排实施《规划》的经费投入。要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社会赞助,争取国际援助,重点扶持贫困地区的儿童发展。
四、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会员办公室负责了解实施进展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协调、督促《规划》的落实,向政府和上级组织报告执行情况。
监测与评估
一、对《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实行分级监测评估,及时准确反映达标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预测趋势。
二、建立监测评估机构。市妇女儿童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统计监测组和专家评估组。
(一)统计监测组由市统计局牵头,相关部门共同组成,其职责是:
1、制定《规划》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设立分性别的统计指标;
2、建立儿童数据库;
3、向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市级儿童状况统计监测报告,同时负责指导各地儿童规划的统计监测工作。
(二)专家评估组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专家组成,其职责是:
1、制订检查评估方案。
2、审评年度统计监测报告,并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
3、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督导。
4、各县市区政府都要建立儿童规划监测评估机构,认真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5、在继续坚持卫生监测、教育督促、统计评估、法律监督的基础上,形成儿童生存飞保护和发展的监测机制,根据《规划》的目标体系,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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