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孝感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 2010年)》的通知

来源:bet365官方网址 发布时间:2010-12-31 点击次数: 次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孝感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已经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OO一年八月八日
 
孝感市妇女发展规划
2001-2010年)
 
    
《孝感市妇女发展规划(1996-2000)》自实施以来,我市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健康等各个领域取得了全面进步,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推动妇女事业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为21世纪的妇女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了更好地维护妇女权益,提高妇女整体素质,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为妇女的进步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促进我市妇女事业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同步发展,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孝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总体要求,特编制《孝感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以下简称《规划》。
  
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推动妇女充分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使男女平等在政治、经济飞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中进一步得到实现。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分享经济资源的权利,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保障妇女的各项政治权利,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水平;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普遍提高妇女受教育程度和终身教育水平;保障妇女享有基本的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和预期寿命;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法律保护,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提高妇女生活质量,促进妇女事业的持续发展。
主要目标与工作措施
一、妇女与经济
(一)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机会。
2、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实现男女平等就业,妇女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保持在40%以上。
3、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达到90%以上。
4、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
5、提高贫困妇女经济收入,减少贫困妇女数量。
()工作措施
1、确保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主要包括获得资本、信贷、土地、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权利;农村妇女享有与居住地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权、生产经营权、宅基地分配权、土地补偿费、股份分红等权利。实现男女同工同酬。
2、拓宽妇女就业渠道。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有组织地开展劳务输出,提高妇女在新兴产业、新兴行业中的就业比例和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引导和扶持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由传统种植业向非农产业转移。鼓励妇女自谋职业,支持和引导妇女兴办私营、个体企业和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妇女通过多种形式再就业。
    3、进一步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政策。所有用人单位要把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款纳入劳动合同,普遍建立城镇女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完善其他保护措施,不断改善女职工劳动条件。加强对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制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女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4、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处理。禁止招用童工。
    5、加大扶贫工作力度。积极帮助贫困妇女实施扶贫项目,鼓励、支持以妇女为主的扶贫经济实体的发展。
6、为妇女劳动就业提供信息、服务和培训。建立和完善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就业咨询等服务事业,指导和帮助妇女合理就业,提高妇女的就业能力。提高残疾妇女的就业比例。
二、妇女参与决策管理
(一)主要目标
1、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及决策水平。
2、提高妇女参与行政管理的比例。各级政府领导班子要有一名以上女干部。各级政府部门、大中专学校、企事业单位、乡镇企业要有50%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正职或重要岗位女性数量要有较大的增加。
3、女干部占干部队伍总数的比例逐步提高。
4、女性较集中的部门、行业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5、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要占一定比例。
    6、扩大妇女民主参与的渠道,提高妇女民主参与的水平。
7、女性后备干部比例达到20%
(二)工作措施
1、保障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权利。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水平和比例,为妇女参政议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完善平等竞争机制和公务员管理制度。在干部的选拔聘用、晋升及公务员的录用时,要认真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男女平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女干部。
3、充分发挥各级妇联组织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使妇联组织成为反映妇女群众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渠道。在制定涉及妇女根本利益的方针政策时,要听取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以及妇女组织、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积极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市、县两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制定新世纪初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计划,实现市、县(市、区)、乡(镇、办事处)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目标。注重发挥妇联组织在培养选拔女干部中的特殊作用,加强妇联干部的合理流动,加强对优秀年轻女干部的培养选拔。
5、政府所属部门领导层中女干部数量逐步增加。逐步提高女性较集中的部门、行业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领导班子中要配备女干部。
6、为女干部学习培训创造条件,提高女干部的政治文化素质。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女干部应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7、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实现,注意培养和发现高层次的女性管理人才。国有企业要积极探索在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决策、管理层发挥妇女民主参与的新形式,提高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女性比例。
8、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应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9、企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女性,在聘用合同中不得含有性别歧视的内容。
10、在民主选举过程中,鼓励妇女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积极参与选举;努力扩大基层民主,鼓励妇女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保障妇女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妇代会主任要作为侯选人提名,经选举进入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中女代表的比例要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11、重视表彰奖励妇女中的先进典型人物,大力宣传妇女在两个文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贡献。
三、妇女与教育
(一)主要目标。
    1、小学适龄女童的净入学率达到99% ,辍学率控制在 1%以内,基本杜绝小学适龄女童失学。初中女童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
    2、高中阶段教育女性毛入学率达到85%左右,高等教育女性毛入学率达到25%左右。
    3、成人妇女识字率提高到85%以上,其中青壮年妇女识字率提高到95%左右。
4、提高妇女的终身教育水平,使95%的妇女接受文化技术培训。
5、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先进地区水平。
(二)工作措施
1、保障女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权利。重点解决贫困女童、残疾女童、流动人口中女童的义务教育问题,要通过实施“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教育扶贫工程,帮助失、辍学女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2、提高贫困妇女和残疾妇女受教育的水平。动员社会力量,帮助贫困女性大学生完成学业。为残疾妇女提供受教育的机会,提高其生存和发展能力。
3、利用网络和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努力为妇女提供终身学习的条件和机会。城镇女职工普遍接受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农村妇女劳动者普遍接受实用技术培训和文化知识教育,提高妇女的文化知识水平和科学技术的应用能力。
5、创造有利于妇女接受教育的社会环境。广泛宣传性别平等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把妇女学、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等纳入妇女培训计划,深入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妇女扫盲。
四、妇女与健康
()主要目标
1、提高孕产妇管理水平。全市城市孕产妇管理率达到 95%以上,农村孕产妇管理率达到8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4
2、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生殖保健、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
3、保障妇女享受计划生育的权利。
4、流动人口中的妇女享有与户籍所在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
5、将妇女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控制在最低水平。
    6、提高妇女的健身意识,增强妇女身体素质。
    (二)工作措施
1、发展妇幼保健机构和网络,推行住院分娩。建立布局合理、运行便捷、经济有效的孕产妇抢救中心和转诊系统,重点加强孕产妇管理、急救和产科建设,保证孕产妇获得必要的医疗救助,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城市妇幼保健机构要提高产科质量,降低剖宫产率。
2、加强农村卫生组织建设,做好预防保健的综合服务。重点筛查和治疗严重危害农村妇女健康的疾病,预防和减少农村妇女妇科病的发生,提高农村妇女享受卫生保健的水平和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
3、强化卫生行政执法。加大对卫生保健产品、卫生机构和专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危害妇女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
4、强化社区在健康服务中的作用。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建立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模式。将流动人口孕产妇保健纳入流入地孕产妇保健范围。
5、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男女双方共同参与避孕节育的知情选择。提高男性避孕方法使用比重,提高节育手术质量,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预防意外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
6、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强化对采供血机构和血制品生产单位的管理,利用宣传教育,全民普及艾滋病防治及自我防范知识,提高艾滋病知识知晓率。
7、倡导科学文明的健身方式,提高妇女身体素质。利用现有体育设施以及在社区、公园兴建和开辟健身场所,为妇女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创造条件。
五、妇女与法律
    (一)主要目标
1、开展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2、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利,禁止针对妇女的一切形式的暴力。
3、维护妇女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
4、保护妇女合法的控告、申诉权及在诉讼中的各项权益。
5、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二)工作措施
1、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增强妇女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
2、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司法保护和法律监督。有效预防、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降低强奸、拐卖等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刑事案件的发案率,提高结案率。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严厉打击嫖娼卖淫活动,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3、及时查处侵害妇女权益的民事案件。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和继承纠纷案件时,确保妇女的财产权、继承权、住房和抚养子女等民事权利。
4、建立法律援助体系,为受害妇女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和社会救助。建立和完善“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妇儿维权合议庭”等妇女维权机构和特邀陪审员制度,保障涉及妇女的案件在审判过程中的公正。认真接待和处理妇女来信来访案件,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采取多种形式,向遭受暴力侵害和需要帮助的妇女提供法律、医疗、精神康复等方面的帮助和服务。
 5、妇联、工会、共青团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维护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六、妇女与环境
(一)主要目标
1、创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
2、提高妇女享有社会福利的水平。
3、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大力倡导建立平等、文明、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
4、为妇女创造适宜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5、提高妇女参与环境保护及决策的程度。
6、增加妇女自我支配的时间。
(二)工作措施
1、为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宣传妇女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的伟大作用,在全社会树立保护和尊重妇女的意识,逐步消除对妇女的偏见、歧视以及贬抑妇女的社会观念。
2、为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禁止宣传媒体、广告和文艺作品中出现色情或有辱妇女人格的作品。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减少家庭、工作场所以及其它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对妇女造成的危害,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集中处理率。
3、为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深入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倡导建立民主、平等、尊重妇女、尊老爱幼的家庭关系,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夫妻共同承担家务劳动。
4、加大对社会福利事业的投入,完善低收入妇女群体和残疾人的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城市妇女贫困人口的救济补助标准。积极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逐步实现家庭养老、社区服务、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新机制。
5、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保障制度。城镇推行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保合一”;农村结合实际,逐步建立以合作医疗和养老保险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
6、把农村自来水建设和卫生厕所建设纳入小城镇建设规划。提高农村缺水地区供水受益率和农村改水受益率、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7、提高妇女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保护基本知识的普及率。引导妇女积极参加生态环境保护,改变对环境有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保护饮用水源,防治农业化学污染,鼓励妇女发展经济林、花卉、草皮种植业等生态农业和绿色产业,倡导绿色消费。
8、对妇女进行世界观、人生观飞价值观的教育,激励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
组织与实施
一、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规划》的要求,结合各自的职责范围,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各级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妇女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确保如期达标。
三、建立健全实施《规划》的工作机制。将《规划》的实施纳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政府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人的政绩考核。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要加强调查研究,坚持分类指导、示范先行的工作方法,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四、各级政府要合理安排为实施《规划》必要的经费,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监测与评估
一、加强妇女发展综合统计工作,全面掌握妇女发展状况。要建立妇女数据库,将《规划》中分性别的统计指标纳入统计制度和各有关部门的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做好有关妇女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和交流工作,分析妇女发展现状,预测趋势,评估实施效果,为制定规划、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加大实施监督力度。建立健全劳动监察、卫生监测、教育督导、统计评估、法律监督机构,完善监测机制,确保规划目标的有效实施。
三、建立定期报送和审评制度。各县市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每年要向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市统计局报送监测数据及目标实施进展情况,并对报送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实施效果。
四、建立监测评估机构。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其职责是:负责审批监测评估方案,根据监测评估结果,提出相应对策。
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统计监测组和专家评估组。
统计监测组由市统计局牵头,相关部门共同组成。
其职责是:
一一制定本规划分性别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并提出监测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指标。
一一定期向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市级妇女状况统计监测报告。
一一指导各地妇女规划的统计监测工作。
专家评估组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推荐专家组成。其职责是:
一一制定检查评估方案。
一一审评年度统计监测报告,并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一开展阶段性评估,向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
一一指导各地妇女规划的评估检查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都要建立监测评估机构和制度,认真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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