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致离婚 无过错方可索赔

来源:bet365官方网址 发布时间:2015-06-25 点击次数: 次

   案件咨询:

  
  我和丈夫2008年通过网络聊天认识,聊了半年感觉不错便走到一起。于2009年结婚。 婚后,我们常因一些小事争吵,丈夫在争吵中对我拳脚相加,甚至在我怀孕期间,他也打我毫不手软,导致我流产。我现在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丈夫不肯离婚,请问我判离的可能性大不,另外我可否要求赔偿?
  
  解疑:
  
  根据法律,判离的可能性较大,你也可以要求赔偿。根据《婚姻法》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又规定:“实施家庭暴力的” 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你丈夫在婚后不久就因为家庭琐事多次对你大打出手,已经严重地违背了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他在你怀孕期间也对你下此毒手,并导致你流产,已经对你造成了严重损害,据婚姻法的规定,你作为无过错方可以向丈夫要求损害赔偿。
关闭信息】  【打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