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8 地方政府推进就业性别平等——河北省新乐市促进平等就业委员会的经验

来源:bet365官方网址 发布时间:2017-03-07 点击次数: 次

妇女公平就业是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实现经济独立、提高社会地位的重要途径。在劳动力供大于求、就业形势严峻、结构性矛盾突出的情况下,特别是在对于女性就业缺乏有效政策保障和社会支持的条件下,各类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过程中的性别歧视现象较为普遍,侵害了妇女的公平就业权益,阻碍了社会和谐与男女平等发展。

河北省新乐市政府为了创造男女公平就业的社会环境,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根据《宪法》《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成立了新乐市促进平等就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促平会),以解决就业性别歧视问题为突破口,保障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利。

一、促平会成立中贯彻男女平等原则

新乐市政府把消除就业歧视作为关注民生、进行社会创新、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率先在全国建立反就业歧视的专门机构——促平会,通过政府规范性文件对促平会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予以明确,凸显了反就业歧视的政府责任。

1. 将市妇联作为成员单位

2012年9月,新乐市成立了由市长担任促平会主任,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室、市人社局、市就业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工信局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担任促平会成员的组织机构。为了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促进妇女平等就业,促平会专门将市妇联作为成员单位,市妇联主席为促平会成员。促平会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处理促进平等就业的综合事务、开展培训和监督工作(见图5-9)。

图5-9 河北省新乐市促平会组织机构图

2.将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作为主要工作职责

促平会成立之初确立的工作职责,涵盖了包括就业性别歧视在内的各类就业歧视的预防、处理和救济。

一是开展调研。促平会针对全市的就业歧视现状、态势,开展调查研究,为制定消除就业歧视的政策措施提供参考。调研中特别关注侵害妇女平等就业权的性别歧视问题。

二是开展宣传培训。针对全市就业歧视问题,促平会制定反就业歧视培训方案,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宣传培训和法律咨询服务,营造全社会尊重人权、消除就业歧视氛围,将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作为重点内容。

三是处理歧视个案。促平会通过受理、调查、调解等环节,处理就业歧视案件。对于通过上述途径仍然不能解决的就业性别歧视个案,通过提供法律帮助等方式提起诉讼,为受害者提供法律帮助。促平会还将职场性骚扰纳入个案受理范围,通过介入、干预和推动,有效预防和制止职场性骚扰。

3.下发文件强调反就业性别歧视

2012年9月5日,新乐市政府办公室下发新政办〔2012〕37号文件,印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及各企业事业单位,要求各成员单位充分认识反就业歧视的重要性,坚持从实际出发,从扩大就业、促进公平就业出发,重点关注国有企业、中小型私营企业在招人用人中涉及的性别歧视情况。按照促平会牵头、全市统一领导、各方形成合力的原则,采取各种措施、发挥各自职责,推进落实就业目标责任制,解决好重大、典型歧视案件,积极创建促进妇女平等就业的机制和环境。

二、在推进公平就业中关注性别公平

新乐市促平会作为我国首个致力于消除就业歧视的专门机构,通过调查、调解、法律帮助等方式,为包括妇女在内的全体劳动者维护自身劳动权益提供了全新的救济途径。

1.开展调查研究

2013年2月,促平会对市就业局举办的招聘会进行调查,发现在招聘会现场发放招聘传单的51家企业中,有14家企业的招聘传单对用工要求涉及性别歧视。2013年9月,促平会和北京源众性别发展中心联合开展了新乐市就业歧视问卷调查,发现近七成的被访者遭遇过不同类型的就业歧视,其中遭遇“只招聘男性不招聘女性”或“男性优先”的女性占18.36%;签有禁止或限制结婚、生育合同或约定的女性占7.78%,有14.63%的女性或同事因为怀孕、生产以及哺乳而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23.38%女性认为所在单位存在男女同工不同酬现象,有26.30%的女性认为所在单位管理岗位或高工资岗位的女职工偏少(女性比例在30%以下)。调查为制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政策和措施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持。

2. 开展宣传培训

促平会成立以来,河北省妇联、源众性别发展中心和耶鲁大学中国法律中心等机构的法学专家、社会学者对促平会成员及用工单位进行了多次培训。2013年春节期间,促平会利用庙会和人才招聘大集,在新乐市城乡街头发放500余份印有消除性别歧视的宣传海报。在2013年毕业季,促平会再次开展了培训活动。促平会通过别开生面、现场互动的平等就业培训班,提高培训者对就业性别歧视的识别率及处理投诉和纠纷的能力。

截至2013年6月,新乐市反就业歧视培训已覆盖与就业相关的各局各乡镇负责人以及主要用工单位负责人。促平会办公室主任、市就业服务局局长表示,“大家原先在就业歧视的认识上很肤浅,对非常明显的歧视能识别,但是对于更多间接的就业歧视不能识别,如何办也不清楚。经过这样的培训,提高了大家的认识。目前培训的范围还很窄,下一步要扩展到私企,扩展到雇工(劳动力)层面。”

此外,促平会还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宣传反就业性别歧视的法律法规、工作经验与具体措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专门增设促进平等就业委员会网页,对“调查称7成女性曾遭遇职场性别歧视”“女性求职歧视,生育负担是首因”“遭遇性别歧视,女大学生就业难”等热点问题进行宣传报道,并在该网页公布反对就业性别歧视服务热线和投诉流程,为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开创了新局面。

3. 发出招聘建议书

2013年人力资源招聘会前,促平会审查了招聘会进场招工企业的招工材料,发现有三个用人单位存在不同程度的性别歧视现象。促平会向三家单位发出了招聘建议书,表明促平会职责、促进优化就业环境的工作目标;要求招聘单位在建议函发出15日内作出回复,并向促平会解释对所招用员工作出性别限制的原因;为规范招工用工行为,提出招聘单位在以后招工用工中,应避免出现有就业性别歧视倾向的条件限制和歧视性字眼。建议书发出后,三家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复,修改了招工材料,纠正了就业性别歧视。建议书在督促企事业单位依法用工方面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和警戒作用,直接歧视随之减少。

4. 调解与法律帮助

促平会在接到就业性别歧视投诉后,对于管辖范围内的案件,通知当事人及被投诉人就案件进行书面陈述或答辩,并提供证据。并根据双方书面材料及证据,制定相应的调解处理建议书送达双方,若当事人与被投诉方就建议书达成一致意见,即可制作调解书并结案;若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需要根据调查结果,进入调解程序或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分流到有关职能部门。如果调解无效或调解处理成功后所签订的调解书不能履行,即告知当事人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可提供法律帮助。

5. 推动企业发出倡议书

促平会通过反对就业性别歧视的宣传培训,用人单位促进男女平等就业的意识明显提高。2013年5月,新乐市企业家联谊会向会员发出“消除就业歧视,共享和谐社会”倡议书,内容如下:“‘消除歧视’既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更是每个企业家的责任。我们要尊重劳动,遵纪守法,消除歧视,争做表率;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争做消除歧视的传播者、实践者和维护者,用实际行动参与进来,消灭就业歧视,让劳动者在公平正义下更好地焕发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为建设文明、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倡议书已成为企业家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在招录提拔员工中践行平等就业的自觉自律标准。就业性别歧视作为就业歧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成为企业家自律的主要内容。

三、效果

新乐市促平会成立时间虽然不长,但已产生一定影响。促平会通过对存在就业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进行通报,运用社会舆论督促企业扭转传统观念、消除就业性别歧视,推动妇女平等就业。

2015年3月,新乐市促平会召开春季人力资源招聘会及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共有31家招聘单位参会,提供岗位2300余个,进场求职人员2000余人次,达成就业意向700人。为预防和消除招聘中的就业性别歧视,促平会首先对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进行审核,对有歧视倾向的招聘单位进行平等就业的宣传引导,还在招聘会现场通过电子屏幕、悬挂宣传条幅等开展宣传。在促平会的严格监管和大力宣传下,招聘单位中没有出现包括性别歧视在内的就业歧视现象。

来源:人民网中国妇联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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