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代,尊卑有序、嫡庶分明是所有宫廷和宗室必须遵守的重要准则。所谓“嫡子”,指的是正室或继室所生的子嗣,而“庶子”则是妾室所生的儿子。朝廷中,嫡子通常为皇后、王妃,庶子则多为妃嫔或宫人。在继承顺序上,嫡长子为首,其次是其他嫡子,再次是庶长子以下的庶子。而这一点在《皇明祖训》之中被明确规定,甚至严厉警告如果庶子夺嫡,将会受到严惩:“若有以庶夺嫡者,轻则降为庶人,重则流放至远方。”—《皇明祖训·职制》。
根据这一准则,大明王朝曾经有许多庶长子未能如愿袭封亲王。那么究竟有多少庶长子未能继承亲王之位呢?让我们来看几个典型的例子。
永乐十年(1412年)四月,朝廷接到来自西安的报丧消息,秦王朱尚炳去世,年仅二十出头。为这位侄子,皇帝朱棣暂停了三日朝政,赐予他“隐”字谥号,意在讽刺其才不逢时,未能有所作为。朱尚炳的父亲是太祖朱元璋的嫡次子秦王朱樉。朱樉在洪武三年(1370年)被封为秦王,治国陕西西安。公元1395年,秦王朱樉去世,朝廷随即任命长子朱尚炳为继承人,袭封秦王。
然而,命运多舛。尽管朱尚炳的庶长子朱志均年少时便被封为渭南王,且父王去世时他本应继封为秦王,但因秦王妃刘氏所生的嫡长子朱志堩的出生,导致朱尚炳无法继承父位。朱志均虽为长子,但在血统上却为庶出,尽管年长,最终仍未能袭封秦王。直到永乐十年,朱志堩去世后,按照《皇明祖训》的“兄终弟及”原则,朱志均终于得以继承秦王之位,成为逆袭的典范。然而,命运再次与他作对,朱志均在宣德元年(1426年)去世,且他的妃子张氏仅在册妃后未及生育子嗣。由于无后嗣,宣德三年,朝廷再次任命朱志均的弟弟、秦怀王庶次子富平王为新一任秦王。
展开全文
朱志均的长子朱公铭,于宣德六年(1431年)出生,是秦王朱志(土絜)的庶长子。尽管朱志(土絜)有四子,然而最终是他的小儿子朱公锡继承了秦王之位,成为历史上的一位庶出王。朱公铭虽然年龄较大,但因其庶长子身份,一直未能继承秦王之位,直到他去世后,其孙朱秉欆才最终继承秦王之位。
在这些亲王的继承中,可以看出嫡庶之别往往决定了他们的命运轨迹。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楚王朱桢在病危时曾召集子嗣,叮嘱他们要团结一致,尤其要遵从长子的领导,以保证家族的兴旺。然而,他的子孙之间的争斗仍旧难以避免,次子永安王朱孟炯与世子朱孟烷的关系一直不甚和睦,最终的继承者仍是朱孟烷。
而在大明的其他王室家族中,虽然嫡长子通常是继承的首选,但也有一些例外,特别是在早期的亲王继承上,庶长子常因历史的纷争未能如愿。而像鲁王、德王这类亲王,其继承权的争夺更是由庶长子与嫡长子之间的矛盾牵引出来。即使在这种权力交替的过程中,也可以看出,嫡庶有别的传统,深刻影响着他们的命运。
综上所述,明代的亲王继承权虽然大体遵循嫡长子优先的原则,但因庶出子嗣的参与,某些亲王之位的继承常常因种种复杂的家族纷争而变得扑朔迷离。而最典型的例子便是那些庶长子被迫放弃继承权、或者通过兄弟去世最终逆袭的情况。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