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旷工多少天才能解雇?

来源:bet365官方网址 发布时间:2017-09-26 点击次数: 次

 

蔡女士在某工厂工作快一年。上个月,因和部门主管闹了一些矛盾,一时赌气,连续4天没有上班。后来经过其他领导出面做工作,蔡女士恢复了工作。但是突然接到工厂人事科的通知,因旷工4天被开除。据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每月旷工达到5天可以开除”,蔡女士拿着合同去人事科理论,人事科说《企业员工管理规定手册》写明了“旷工3天可以开除”。因此蔡女士想请问一下律师:在这种情况下,工厂到底有没有权力开除我?

    湖北自强律师事务所刘高洁律师回答:针对蔡女士的问题,需要明确两个问题:第一,蔡女士的情况是否属于“旷工4天”?第二,究竟旷工达到多少天才能解雇?

    法律实务中,我们所说的旷工,一般的理解是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情况外,职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出勤。通常是指无正当理由缺勤行为,一般包括以下情形:1、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2、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3、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不按时到安排的工作岗位工作的。

    本案中,蔡女士因为跟主管领导闹矛盾而赌气连续4天不上班,如果这4天之中不存在法定节假日、全都是工作日的话,那么她的行为确实构成“旷工4天”。假如有节假日,那么则应将节假日天数从旷工天数中扣除。

    第二个问题,我们假定蔡女士确实构成“旷工4天”,那么工厂是否有权将她开除,也就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呢?

    答案是不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案中,《企业员工管理规定手册》和工厂与蔡女士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旷工多少天予以开除”这个问题上,规定是不一致的。前者是3天、后者是5天,前者规定严于后者。在这个情况下,结合前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如果蔡女士主张适用合同约定的话,那么她“旷工4天”就尚未达到“开除”的法定条件。

来源:孝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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